“一度电降低0.025元,原来是0.485元/度,现在降至0.46元/度。”昨日,库尔勒新汶矿业集团秦华煤矿副总工程师张高美拿到了一份和当地电力部门签订的用电降价协议。
这份降低电价的协议受益于前不久自治区发改委向各地州发改委、电力部门下发的有关保持自治区低电价优势有关事宜的通知。
《通知》明确,从今年11月1日起,新疆开始降低阿勒泰地区、巴州、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克州等5地州大工业企业生产用电价格,进入“低电价”区。将喀什地区、克州大工业电度电价(现行0.46元/千瓦时)降至0.422元/千瓦时。阿克苏地区、巴州大工业电度电价(现行阿克苏地区0.48元/千瓦时、巴州0.485元/千瓦时)降至0.46元/千瓦时。阿勒泰地区大工业电度电价(110千伏电压以上等级,现行0.52元/千瓦时)降至0.45元 /千瓦时(其他电压等级相应调整)。